一、标准制定背景
消费品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出现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或发生消费品安全事件后,往往需要对特定关联的消费品来源进行追溯。一方面是追究相关者责任、事故善后的需要,另一方面,通过追溯可以发现同类消费品存在的危险源,及时处置类似风险,避免质量安全事故的扩大。企业建立消费品安全追溯体系,可以提高供应链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促进生产流通各环节高效对接和协同,降低供给成本,保障供给质量,增加有效供给,减少信息不对称和供需错配,从而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建立起广泛覆盖的消费品安全追溯体系,可以解决消费品质量信用建设存在缺失的问题。所以,通过实施消费品安全追溯管理,既加强了企业质量管理,减少了纠错成本,并且方便企业收集商品情报了解消费趋势,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又提高了全社会应对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质量纠纷的能力,是当前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重要具体措施之一。
不过,在消费品安全追溯管理方面,我国现有的标准体系还很不完善,相关标准建设尚在起步和摸索阶段。与消费品相关的追溯标准有3个, GB/T 36061-2018《电子商务交易产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 GB/T 34451-2017《玩具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要求及指南》和GB/T 35248-2017《消费品安全供应商指南》。其次与农产品、食品等相关的追溯国家标准有9个, GB/T 22005-2009《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 体系设计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GB/Z 25008-2010《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 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GB/T 28843-2012《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GB/T 36759-2018《葡萄酒生产追溯实施指南》等。这些标准主要针对个别类型产品或具体流程中的追溯管理,覆盖面较为有限,不能为消费品安全建立起广泛覆盖、通用性强的追溯管理标准,缺乏广普的指导性。进一步,因为各种消费品其安全追溯管理的基本原则方针、手段方法是基本一致的,所以制定统一的追溯管理是可行的。因此,为提升消费品安全,急需建立一个覆盖面广的消费品安全追溯管理标准。
二、标准制定原则
1. 可操作性原则
消费品安全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形成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标准法规、科技论文等,在实际运作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本标准以可操作性为重要原则,总结吸纳了现有的玩具产品追溯管理等行业应用的经验,使其能够为企业、政府和技术机构开展消费品追溯管理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指引。
2.前瞻性原则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在兼顾我国相关组织开展消费品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同时,还须充分考虑了国际标准化需求、相关技术发展趋势等问题,充分体现了其前瞻性和引导性特点。
3.协调性原则
作为消费品安全系列标准之一,在理念、术语和标准条款等方面应考虑与其他几项标准协调一致,形成相互支撑、内容连贯的标准体系。
4.依法依规原则
即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基础。标准中的条款首先应与这些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保持一致,总体上不得有悖于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三、标准主要内容
1.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给出了消费品、安全、追溯体系、追溯管理平台、追溯服务平台、追溯系统、追溯单元、供应链、组织9个术语的定义,与所引用的已颁布的国家标准术语保持一致。
“消费品”引用了GB/T 35248-2017中对其的定义:主要但不限于为个人使用而设计、生产的产品,包括产品的组件、零部件、附件、使用说明和包装。
“安全”引用了GB/T 20002.4-2015中对其的定义: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状态。
“追溯体系”“追溯管理平台”“追溯服务平台”“追溯系统”“追溯单元”引用了GB/T 38155-2019 《重要产品追溯 追溯术语》中对其的定义。
“供应链”“组织”引用了GB/T 35248-2017《消费品安全 供应商指南》中对其的定义。
2.消费品追溯体系的原则
本标准规定了追溯体系设计时应考虑的原则,包括开放性、完整性、动态性、唯一性和经济性。
开放性是指体系共建共享,尤其是相关数据共享,统一优化公共服务,鼓励追溯体系设计运行与其他体系融合。完整性是指体系应覆盖但不限于供应链各环节,从原材料到成品的使用、报废、回收等环节都纳入追溯范围,注重生产源头追溯信息的真实性、中间环节信息链条的连续性、消费端追溯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动态性是指追溯体系可根据消费品危害的风险等级、财力和技术手段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唯一性是指对消费品的各级追溯单元的基本信息、位置等信息进行唯一编码和标识。经济性是指追溯体系应充分考虑体系建设的成本和效益,结合追溯产品的特点和追溯要求,合理确定追溯单元。
3.消费品追溯体系的要求
本标准从一般要求、追溯系统要求、人员设施要求、文件管理四个方面规定了追溯体系要求。
追溯体系的一般要求,参考了GB/T 35248-2017中“上一级、下一级”的内容,要求每一个追溯体系的参与方应能向上一环节追溯到消费品追溯单元及其组成成分来源,且能同时标识并记录下一环节接受方,确保追溯信息在组织内部以及上下游组织间的有效链接,还原消费品、应用历史及发生场所,发现和及时纠正消费品供应链上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信息要求规定了系统和平台的追溯信息范围、数据形式、储存要求、规范要求、数据交换等内容。追溯系统要求对追溯信息、电子信息手段存储、信息记录和数据管理、数据交换接口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人员设施要求考虑到供应链组织设置消费品追溯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内各环节消费品追溯体系的实施,还需要提供必要的措施。文件管理要求提出了消费品供应链组织应制定并完善消费品追溯管理制度。
4.消费品追溯体系的流程
本标准给出了消费品一般追溯流程示意图,涵盖原材料供应商、零部件供应商、物流仓储供应商、消费品设计生产加工、销售服务商、消费者、报废回收等环节,并给出了在消费品追溯方面对供应商、消费品设计生产加工、物流和仓储服务商、销售服务商和消费者等各环节主体应重点考虑的问题。
5.消费品追溯体系的构成要素
本标准给出了消费品追溯体系的构成要素包括追溯系统、追溯服务平台和追溯管理平台。产品追溯系统可包括儿童用品追溯系统、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追溯系统、电子及信息技术产品追溯系统、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追溯系统、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追溯系统、服装鞋帽及家用纺织品追溯系统、日用杂品追溯系统、文教体育用品追溯系统、日用化学制品及卫生用品追溯系统等。系统可包括产品的设计、生产、包装、储运、使用、回收等多个环节。追溯服务平台可包括政府服务平台、行业企业服务平台、公众服务平台等。追溯管理平台可包括国家级追溯管理平台、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地市级追溯管理平台等。
6.消费品追溯体系的实施
追溯体系的实施包括制定追溯计划、人员与培训、追溯演练、评审与改进四个环节或步骤。其中,追溯演练和评价与改进值得注意,即产品追溯系统应按照自身功能自身规定的时间间隔实施追溯演练,以保证追溯体系有效运转并发现存在问题。消费品供应链组织应确定追溯体系的评价内容和关键指标,对消费品可追溯系统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保证消费品按照追溯体系不断进行改进。